【專訪】立法會昨日繼續舉行全體大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法案建議適用於各行各業,但家務工作僱員及殘疾僱員除外。法案建議最低工資金額分別為按月計算報酬六千六百五十六元;按周計算報酬一千五百卅六元;按日計算報酬二百五十六元;按小時計算報酬卅二元。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引介法案時表示,法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於適用範圍,法案建議適用於各行各業的僱員,但考慮到家務工作僱員工作性質的獨特性,且聘用家務工作僱員的僱主非以營利為目的等因素,以及在平衡殘疾僱員的就業機會與工資保障的權益前提下,建議豁免這兩類僱員適用最低工資法律。
二、關於最低工資的組成,法案建議最低工資以《勞動關係法》所規定的基本報酬計算,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夜間工作或輪班工作的額外報酬、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的給付。
三、關於最低工資的計算方式,為配合《勞動關係法》有關計算報酬的規定及各行業不同的計算薪酬方式,法案建議分別訂定按月、周、日、小時及實際生產結果方式計算的最低工資金額。此外,考慮到例如佣金、件工等按實際生產結果計薪方式的特點,為了更平衡、合理保障相關僱員的工資水平,建議針對此類僱員,倘其當月收取的報酬未達至最低工資金額,則以包括僱員當月工資在內合計共三個月的工資平均值評定是否符合最低工資水平。
四、關於最低工資的金額,經綜合考慮澳門現時的整體社會情況,並參考特區政府就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的調升,法案建議最低工資金額分別為:
(1)按月計算報酬,每月澳門幣六千六百五十六元;
(2)按周計算報酬,每周澳門幣一千五百三十六元;
(3)按日計算報酬,每日澳門幣二百五十六元;
(4)按小時計算報酬,每小時澳門幣三十二元;
(5)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平均每小時澳門幣三十二元。
五、關於超時工作的報酬,法案建議提供超時工作的僱員有權收取按《勞動關係法》規定計算的超時工作報酬,且用以計算超時工作報酬的每小時正常報酬,不得少於其所適用的最低工資金額的平均每小時基本報酬金額。
六、關於檢討周期方面,考慮到本澳的經濟發展、競爭力,同時需要確保僱員的就業不會因最低工資而有重大的影響,以及收集影響評估的最新數據所需的時間,故建議在全面最低工資制度實施滿兩年後須作出檢討,其後,每兩年須進行一次檢討。
七、為了讓市民、僱主及僱員做好準備,適應全面最低工資法律的規定,法案建議自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
由於法案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多時,有議員認為是遲來的法案。亦引起勞方、資方等不同界別議員討論超過三個多小時。
梁維特表示,希望法案進入細則性審議時再聽取議員意見,他認同大企業競爭力比較強,可能會吸納了中小企的人力資源,對於最低工資是否應按企業規模作不同處理,可留待日後討論。他又認為,法案不納入殘疾僱員的立法原意是不希望影響他們的就業機會,日後將邀請社工局代表到小組會討論建立殘疾僱員生產力評估機制的可行性。
梁維特又表示,明白實行全面最低工資後,企業經營成本及通脹均會上升,政府會在營商環境、人資供給、培訓等,從高附加值角度做更多工作。
統計局副局長麥恆珍稱,二0一八年全年通脹是百分之三點零一,若實行全面最低工資,有關行業銷售商品均調升百分之一平衡薪酬成本,預計通脹微升至百分之三點三一,但並非全部商品調升價格,實際通脹率難以預計。
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嫻預料,以最低時薪卅二元計算,受惠全面最低工資的僱員有二萬六千五百人,本地僱員有三千五百人,其餘為外僱,受影響最大的行業分別是製造業、飲食、批發及零售、酒店業等。
另外,議員蘇嘉豪提案在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中,加入有關法定罷工的條文,被立法會全體大會以八票贊成、十七票反對、三票棄權下被否決。
蘇嘉豪認為,規範工會權利及罷工權利是本澳的立法目標和憲制責任,同時把相關內容集中在同一法律中,可加強這些權利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