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繼續討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法案提出當商品價格強烈波動或不合理高企時,消委會有權收集相關資訊,商家不能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會議繼續討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社會一直關注民生必須品如豬肉、石油產品價格,但消委會並無權限收集有關資訊,新法將增加消委會有關權力。法案亦提出當商品價格強烈波動或不合理高企時,消委會有權收集相關資訊,以便研究及調查該價格形成的原因,除了經營者外,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及其他參與生產或經營環節的服務提供者,亦有義務提供有關資訊,商家不能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
他引述政府代表解釋,商業秘密是指價格形成的秘密,包括人力、租金、銷售等,委員會認為,消委會掌握相關資訊,可增加價格形成的透明度,同時有助釋除社會對壟斷性產品價格的疑慮。
何潤生稱,法案亦要求收集相關資訊前,要聽取銷費者權益的公共諮詢組織的意見,未來消委會的執行和諮詢功能將分離,將下設諮詢委員會。至於有關罰則問題,他稱未來會與政府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