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聯議員昨日落區派發單張,指出「四選三」方案對法制的倒退。
【專訪】政府有意在修改勞工法對現行強制性假期引入修改的俗稱「四選三」方案,當中是建議勞資雙方可通過協商,將元旦、清明節、中秋節翌日及重陽節的強制假期,選定其中三天改在公眾假日放假。工聯議員批評政府提出的新方案,並沒有社會共識,當中更令僱員的假期保障大倒退,強調現行勞工法強制假期是僱員休息權的基準,強烈要求政府撤銷「四選三」方案。
工聯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及李振宇昨日落區,到筷子基向市民派發單張,講解政府建議引入的俗稱「四選三」方案的情況。記者現場所見,不少市民原來並不知悉政府所建議的這個方案,更遑論具體內容。有市民亦表示這個方案對僱員不公平,要作出反對。
酒店業員工潘先生受訪時指,憂慮「四選三」方案實行後,會損害酒店業工友的假期保障,「本來我們應得的權利已十分少,方案生效後變相令僱主話哂事,若不反對這個方案,(假期保障)就會一步步退縮。」
李靜儀受時指出,政府去年提出叠假補假、產假、有薪侍產假等修改勞工法建議,獲得社會普遍共識,但政府卻沒有把握時間落實有共識的項目,反而捆綁了社會上具爭議的項目一同修法,結果諮詢完成至今仍未正式進入立法程序,對此表示失望。至於今次政府早前在社協大會後,公佈仍維持「調假」做法,所指出「四選三」方案,事前亦十分低調,不少居民都不了解修法內容。
李靜儀指出,勞工法已是最低標準,當中尤其需要保障處於弱勢、基層的僱員,因缺乏議價能力,故此制定法律標準,勞資雙方按法律來行,避免「自願」、「選定」等情況出現。但當局今次改動假期制度,就會令缺乏議價能力的基層僱員在「無得揀」的情況下被調假,但卻得不到任何補償,變相令現行強制假期的保障大倒退。
李靜儀並認為,政府的「調假」方案中,所提出的清明、中秋節翌日及重陽節,皆是中國人較為重要的節日,而中國內地早在十年前將清明和重陽節納入國家的法定假期,因這些節日對於中國人的傳統習俗及文化承傳具有重要意義。「但今時今日澳門反其道而行,推出『四揀三』,不鼓勵大家放假,政府這個政策完全抵觸鼓勵中國傳統文化節日的概念。」
雖然本澳的人均GDP已處於世界前列,但現時本澳的勞動法基準並不高,且相對周邊地區卻是處於屬低水平。李靜儀強調,「連打工仔唯一可以享受的強制假期的底線都要衝破,我們覺得絕不能接受。現在亦非街市討價還價,十選三不行就四選三,這是勞動基準,不能任意去衝擊。」她指,政府應取銷「四選三」方案,讓僱員享受十日的強制假期,並按法律鼓勵僱主放假,或以假期、金錢補償令仍要上班的僱員有保障,不能用其他方法來衝擊僱員的休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