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工聯屬會的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昨見約見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反映黑工、過界及過職司機問題,促請政府檢討對過職過界司機以及僱主的行政處罰措施,包括檢討金額和加重僱主責任,從而提高阻嚇力,杜絕違法行為。
交總候任理事長劉偉強會後指出,局方在會上承諾加強打擊非法工作,並強化對外僱的宣傳等。
針對本澳黑工、過界或過職司機的問題嚴重,繼日前到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反映訴求,交總成員昨天下午約訪了另一權限部門勞工事務局,促請有關當局積極跟進完善法律及提升罰則的工作。
交總在致勞工局的信函中引述當局資料指出,在二0一七年因非法從事司機工作(包括過職、過界、自僱及黑工),而被勞工局行政處罰合共一百五十四人次,其中僅有四名僱主因安排外地僱員非法從事司機工作而被科處附加處罰(合共廢止了九名外地僱員的聘用許可,並剝奪相關僱主申請新聘用外地僱員許可之權利,為期六個月至一年不等)。令人質疑的是,為何會「手鬆」到僅有四名僱主會被「削額」、而涉及的名額僅有九個?究竟處罰準則如何?
交總指出,本澳現行法律對於黑工、過界或過職工作的處罰較輕,阻嚇力不足,以致有僱主有恃無恐。為此,交總再次希望勞工局能善用現有法律賦予的權力,若證實有嚴重的違規行為,需嚴格執行「削額」及限制新申請的附加處罰,以起阻嚇力;並需主動定期向社會公開交代有關處罰情況。與此同時,亦須聯同其他部門積極跟進法律的檢討完善工作,加重刑罰和罰金,結合主動加強執法,從源頭打擊包括過界職業司機在內的非法工作亂象,真正體現「絕不縱容非法工作」的施政承諾。
劉偉強會後表示,收到從業員反映,隨著大灣區發展,現時除了重型車輛,公司聘用外地人非法擔任職業司機,駕駛輕型車輛接載賓客或運貨情況己日趨嚴重。
對於社會有意見建議將聘請過職過界司機行為刑事化。劉偉強則認為刑事化或將訴訟時間拖長,無即時阻嚇力,但行政處罰則可加重罰款及僱主責任,建議當局從執法上檢討所採取的打擊措施。
劉偉強亦指出,現行罰則已不合時宜,需即時檢討,而局方回應時亦表示已進行相關程序。至於處罰金